通知公告

关于评审2023-2024学年本科生新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5 浏览次数:

2023级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审2023-2024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校学〔2023〕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规定条件的2023级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均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如满足学校规定条件可参评励志奖学金。

2.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1.本科生:家庭经济情况较困难的境外生可申请自立生。境内生可申请一、二、三等助学金、自立生,学院名额如下:

学院

国家助学金一等人数

国家助学金二等人数

国家助学金三等人数

国家助学金总人数

自立生

云顶yd222备用线路检测

6

4

12

22

6

  2.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班级境内生人数的25%以内(15人)。

各班将班级申请学生情况按困难程度排序,最终确定名单及等级由学院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公示。

四、校园地贷款

根据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署的实际情况,本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按要求提交材料(见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阳光计划评审同步,需要在网上申请时选择校园地贷款,贷款人数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10%以内。陈进强贷学金按相关要求办理。(校园地贷款与生源地贷款只能选择一种)

五、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确定和排序)、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学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身份核实,可直接获得一等助学金资助(根据学院、班级实际情况而定)。

4.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六、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9月25日-9月28日)

1.学生自主申请:所有有意向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新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申请)(超过此段时间网络将关闭无法申请,需要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的同学一定要选择相应选项)。同时向班级提交如下材料:

《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需A4双面打印,并本人要具名签字,一式两份)。

想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在10月11日前按《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3)的要求准备材料交到云顶yd222备用线路检测309室。

第二阶段:班级学院逐级审核(9月28日至10月11日)

1.班级审核: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委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暨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参评学生需避嫌,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对报名同学进行讨论。

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审核并填写谈话记录表(见附件5),并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见附件6)相关规定及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7,该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与班主任须签字)和《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评议部分(附件8)。

其后,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确定困难排序名单,并填写《云顶yd222备用线路检测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确认表》(附件9,备注需标明当学年是否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将审核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注意采用适当方式,保护学生隐私)

同时,按格式要求填写《2023-2024学年新生困难生认定汇总表》(见附件10)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xytw@hqu.edu.com(电子版文件名标明班级+新生困难生认定汇总表)。

2.学院审核(10月11日-10月15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在班级审核基础上学院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公示。

第三阶段:学校审批及材料报送(10月18日)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10月下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勤工助学申请:本科新生勤工助学岗位已在上学期本科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定通知中强调各单位自行预留,待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单公示后,岗位申请即刻开放,新生阳光计划成员可自主申请。

3.国家助学金发放: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从9月份开始发放,具体补发事项将另行通知。

七、材料提交

请各班级务必于10月11日前将班级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确认表(附件9)和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10)纸质版和相关材料(①班主任谈话记录表②《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及证明材料④贷款材料)按排名顺序整理,统一汇总上交至学院309室,确认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xytw@hqu.edu.cn。

八、相关要求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3-2024学年的学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返乡补助”、“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部分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5.境内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附件11)中的数据为准,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填写“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6.所有复印证明材料,均须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字样,并由本人签字。


云顶yd222备用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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