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学院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一等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二等和三等人数在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各学院可自由分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10%。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助项目,“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10月28日-11月1日

1.学生自主申请:学生登陆信息门户,由办事大厅进入,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同时准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详见附件3);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贷款表格要求(详见附件2)准备材料。材料准备好后提交至班级负责人。

第二阶段:班级审核(11月1日-11月4日

各班成立班级阳光成长计划评议小组,以班主任为评议小组组长,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附件3)文件内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进行评议,填写《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再根据家庭情况、入学以来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填写《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5)。阳光成长计划班级名额分配如下:

第三阶段:学院审核及公示11月4-11月10日

   各班级请于114日下午5点前将需要上交的材料,纸质版交至德润楼309室,电子版发送至yxytw@hqu.edu.cn.包括:

1.学生申请材料

2.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3.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汇总表

统一命名为:班级+阳光成长计划申请材料。

学院对班级提交的名单进行部分调整,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1128日至12月中旬)

1.贷款审批:预计12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本科生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勤工助学申请:本科新生勤工助学岗位已在上学期本科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定通知中强调各单位自行预留,待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单公示后,岗位申请即刻开放,新生阳光计划成员可自主申请。

3.国家助学金发放: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从9月份开始发放,具体补发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0-2021学年的学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5.境内本科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贷款系列表格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4.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5.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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